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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移民 


         众所周知,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绿卡排期的限制,可以立即申请。所谓直系亲属是指美国公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公民的配偶 

         配偶即是夫或妻。首先,婚姻必须是合法、真实和有效的。如果美国公民之前还有段婚姻,必须是正式离婚以后才能再结婚,而不能只是申请了离婚或者只是分居,否则移民局会以“重婚”的理由拒绝移民申请。其次,美国不支持“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即使是在某些国家是合法的,也只能申请第一个妻子(或丈夫)移民。最后,如果和美国公民结婚以后,美国公民不幸去世,外籍配偶是可以独立申请移民的,但必须是结婚至少两年,在美国公民去世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没有再婚和在公民去世时没有与其分居。而且,丧偶的申请和一般的亲属移民在程序上也不一样。 

公民的子女 

一般来说,作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申请移民,子女是指未满21周岁,并且未婚。子女关系的建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生子女,即父母结婚所生子女; 

2)继子或继女,不论是否婚生,关系须在18岁前建立; 

3)私生子、女,生父须在其18岁之前确立关系; 

4)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都可以申请,但生父需要提供文件证明关系; 

5)收养的子女,收养时须小于16岁,并且需要和养父母共同生活2年以上,养父母须拥有其监护权;如果已经收养了一个,收养其他兄弟姐妹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8岁; 

6)领养的孤儿,领养须在16岁之前。 

公民的父母 
    
作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申请移民,公民必须年满21周岁。 

受虐的配偶,子女或父母 

受虐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 

条件绿卡的转正 

         与美国公民结婚,如果移民申请批准了,而且结婚不满2年,首先得到的是2年有效的绿卡,称之为“条件绿卡”。在“条件绿卡”到期前90天内必须申请转正,否则绿卡可能会自动丧失。如果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及时申请转正,则要尽快向移民局详细解释,争取移民局接受申请。如果公民配偶不愿意配合签字,或者外籍配偶有受虐的证据,或者已经分居甚至离婚,或者公民配偶已经去世了,外籍配偶也可以单方提出转正,但一定要证明当时的婚姻是真实的,不是为了移民而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