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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类优秀人才工作签证

       O类非移民签证是为在科学,商业,教育,体育和艺术领域里的优秀人才所设立的一种工作签证。与H-1B相比,O类签证没有年度名额的限制,也没有留美时间上的限制,而且所涵盖的专业范围要更广。但和H-1B相似的是,都需要有美国雇主的支持。O类签证一般有三种类型:O-1,O-2,O-3。

        1. O-1签证

        根据移民局审核标准的不同,O-1又分为两大类:科学、教育、商业、体育方面的人才 和艺术领域的人才。

        科学、教育、商业、体育方面的人才

        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的人才可由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出O-1的申请。除了需要提供同行业的专家意见和雇用合同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曾经获得的国际性大奖或者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三种: 

  •  获得的国内或国际奖项;
  •  因优秀的能力而被国际知名的评审吸纳为某组织的会员;
  •  专业出版物对申请人的专业成就的报道;
  •  在科学,学术或商业领域里做出的主要贡献;
  •  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  在该领域里获得了高薪;
  •  在相关领域曾经参加过评审的工作;
  •  在著名组织或活动中担任过重要的角色。

        如果无法提供以上至少三样的证据,移民局还容许申请人提供其他“具有可比性”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才能。

         艺术领域的人才(也包括电影,电视方面的人才)

       在艺术领域方面的人才,也需要由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出O-1的申请。除了需要提供同行业的专家意见和雇用合同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曾经获得(或提名)的国内外大奖(如奥斯卡,艾米奖,格莱美奖等)或者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三种: 

  • 在著名作品里担任过或即将担任主要角色;
  • 在国内或国际上得到承认;
  • 在商业或专业演出上的成功;
  • 得到专业机构,评论机构或政府相关机构的承认;
  • 获得了高额的报酬。

        如果无法提供以上至少三样的证据,移民局还容许申请人提供其他“具有可比性”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才能。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艺术”涵盖的范围很大,包括美术,音乐,建筑,表演,文学, 手工艺,甚至烹饪艺术等。而且不仅仅包括主创人员和演员,还包括其他的关键人员,如导演,布景设计,编曲作曲,服装设计,化妆师,舞台设计,驯兽师等。

           2. O-2签证

      O-2签证是指持有O-1的艺术家或运动员的随行人员。这里的随行人员是那些对O-1 的表演或表现来说不可或缺的人士。

          3. O-3签证

      O-3是为O-1和O-2持有者的配偶及为成年子女设置的签证。他们可以在美国合法 居住,但不能在美国合法工作。

       另外,持有J-1签证的人士,如果有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是不能申请H, L工作签证, 也不能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或转换身份,但是可以在美国领馆申请O-1签证再次入境。 最后,符合O-1要求的人士也可能会达到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杰出人才,教授研究员或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这样的人士可以在用O-1工作的同时,绕过劳工卡直接申请移民。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优先一般没有绿卡排期的问题,如果符合条件,应该尽可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