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闻】移民局近期加强鼓励公众举报移民欺诈。2026年9月,

美国移民局推出“共同保护美国”(Protect America Together)行动,公开鼓励公众举报涉嫌移民欺诈的行为,其中明确包括签证欺诈、假结婚、EB-5投资移民,H-1B、庇护欺诈等。值得注意的是,移民局这次还特别把EB-5与H-1B、H-2B单独列出,并提供相关的欺诈举报入口。虽然移民局过去就已经设有移民欺诈举报渠道,但近期明显加大了公开宣传和鼓励公众举报的力度。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如果不幸被移民局调查,通常结果都不会好,因为欺诈调查相当于移民局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来检查。

没有所谓的“小绿卡”,“准绿卡”

   我们事务所最近收到一些咨询所谓的“小绿卡”,“准绿卡”,我们在此再强调一遍,这些名称只是一个噱头而已。绿卡并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什么“准绿卡”。绿卡只有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比如,投资移民申请起初得到的就是临时绿卡,之后还需要申请正式绿卡。我们之前的文章也都介绍过了,“即使一切顺利,距离得到正式绿卡的时间至少也要170个月+I-485申请或广州领馆面谈的处理时间。之前移民局公布的是平均17年到20年左右,我们认为是比较客观的。而且不是每一个环节肯定都会批准的,特别是地区项目,还要看该项目公司的运营和配合。”最近网络上将回美证和工卡宣传成“小绿卡”或“准绿卡”是很荒谬的,甚至是有误导性的,让人感觉好像距离绿卡很近了,其实回美证和工卡与以后是否可以得到绿卡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递交I-485申请基本上都会得到回美证和工卡。但是绝大多数投资移民申请人本来就有10年的美国B-1/2签证,不存在入境的问题,更别说他们也不存在迫切要在美合法工作的需求。如果I-485申请被拒,则回美证和工卡就会自动失效。考虑到投资花费近百万美元,只是为了得到回美证和工卡,这样的想法是很荒谬的。

   我们再重复一遍,“本事务所见过太多的EB-5投资移民的受害者,即使有少量的申请人最后得到了正式绿卡也都在懊悔(因为可能收不回投资款),更别说那些得不到正式绿卡的,项目倒闭的,或已经等待了十几年还在担惊受怕的。评估是否适合哪一种移民方式,通常需要考虑如下三个方面:成本,风险,和时间,不幸的是,EB-5投资移民在此三个方面都没有优势。”而且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移民项目相继暴雷,造成申请人最后绿卡和投资款都得不到,其中大部分受害者都是来自中国大陆地区的。甚至有些地区项目都已经倒闭或者被起诉欺诈了,还在继续推广吸引投资人入坑。所以,“如果在十年前选择EB-5投资移民我们可能还会理解,这几年如果还有人会选择EB-5投资移民,我们认为就太不明智了。”

移民局最新I-485政策解读

        最近移民局有关I-485申请的政策备忘录,确实在移民行业引起了很大震动。不过,目前网络和媒体上的很多标题也存在明显渲染和夸大,其实没有必要过度恐慌。

    首先,目前美国法律并没有取消I-485制度,移民局也仍然继续接受和审理I-485申请。这份备忘录更多是在强调:I-485申请属于自由裁量,未来审查可能会更加严格,而并非“全面禁止境内转绿卡”。特别是对于可有双重意图的H-1B和L-1工作签证类别,预计仍然属于受影响相对较小的群体。移民局本身也明确承认,申请I-485与维持H/L身份并不矛盾。而且事后移民局发言人也强调“能够为美国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符合国家利益的人,预计仍然可以继续目前的移民路径”。

    相对而言,目前风险上升更明显的可能是:B类签证入境后直接转I-485;F-1,J-1等身份入境后短时间内直接转I-485;其他存在身份违规、工作违规等情况的申请。未来移民局很可能会更加重视:是否持续合法维持身份;是否存在不一致陈述;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未及时处理等情况。 


   因此,对于
H-1B、L-1申请人来说,现在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认为:“递交了485以后就万事大吉。” 我们总是建议,如果条件允许,继续合法维持H-1B/L-1身份仍然会非常重要。不要轻易放弃这些非移民身份,而仅仅依赖递交的I-485。如果过去申请中的主要因素出现了重大变化,也要尽快递交修正申请。

   另外,虽然现在移民局明显强化了I-485审查,但如果条件允许,I-485在很多情况下仍然比海外领馆移民签证面谈风险更可控。因为领馆面谈必须亲自参加,背景调查等问题近年明显增加,而且领馆拒签后往往更难真正上诉。

移民局最新补件政策:材料不足可以直接拒绝

           2026年8月5日,移民局再次更新有关申请证据、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的政策,明确恢复审理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如果递交申请时没有提交必要的初始证据,移民局可以不先发出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而直接拒绝申请。补件的回复期限今后也不一定是12周,12周只是法律容许的最长回复期限,移民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更短的回复时间,而意图拒绝通知的最长回复期限则为30天。

           过去,一些申请人可能认为,即使首次递交的材料不够完整,移民局通常还会发出补件通知,届时再补充即可。新政策特别强调,申请人本身负有举证责任,必须证明在申请递交时已经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持续符合条件。移民局并没有义务一定给予申请人第二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因此,不要寄希望于移民局肯定会发补件通知。申请材料从第一次递交开始,就应当认真、完整地准备。

              与此同时,根据近期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趋势,我们认为还有几个问题特别值得申请人注意:

           第一,递交申请不等于移民局已经受理申请。近来移民局特别是收件中心退件的情况明显增多。申请材料寄到移民局,只代表材料已经送达;一般应当在收到移民局正式签发的收据后,才能确认申请已经被移民局受理。因此,如果申请存在身份到期、递交期限等重要时间限制,更应尽量提前准备和递交,不要等到最后期限。很多申请寄达数周甚至更久以后才有消息。

        第二,申请受理也绝不等于申请会被批准。收到申请收据只是说明移民局接受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并不代表移民局已经认可申请人的资格或证据。特别是在新的政策下,如果材料存在重要缺失或者申请本身不能证明符合条件,移民局可能在没有发出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拒绝申请。

        第三,在I-485等待审理期间,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维持其他合法的长期非移民身份。例如H-1B、L-1、L-2、F-1等。不能因为I-485已经递交并取得收据,就当然认为原来的非移民身份已经不再重要。如果I-485申请寄达后出现退件、或者拒绝等问题,可能直接影响申请人的合法停留和身份。

        尤其需要谨慎的是,以B-1、B-2等短期访问签证进入美国后,再计划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例如部分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如果以B-1/B-2身份入境后再申请调整身份,不仅需要考虑I-485本身能否及时受理和最终批准,还可能涉及入境目的、身份期限以及其他移民法问题,因此整体风险明显高于已经具有H-1B、L-1等长期身份的申请人。

            此次政策变化再次说明一个趋势:移民局的审核正在越来越严格,申请人不能把“退件后再重新递交”或者“材料不足以后再补件”作为正常的申请策略。认真准备第一次递交的申请材料,尽量提前递交,并在申请审理期间尽可能维持其他有效的合法身份,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

【移民短讯】ICE再增加5000人。据9月29日媒体报道,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计划在未来数月新增约5,000名雇员,进一步扩充其移民执法力量。提醒相关人士:得到工卡,回美证并不代表得到合法身份,尤其原有身份已经到期的人士,应审慎评估自身身份及出入境风险。

【案例分析】入籍多年以后,30年前的申请仍可能被倒查

近期,美国司法部对入籍多年的陈汉雄提起撤销公民身份诉讼。根据司法部2026年9月18日公布的案情,在申请移民身份、绿卡以及入籍的过程中,他作出虚假陈述,涉嫌移民欺诈。所以,其当初的绿卡身份就不是依法取得的,因此后来以该绿卡为基础取得的美国公民身份也属于非法取得。最终结果可能是不仅被撤销美国公民,还可能进入递解程序并被遣返。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到,联邦政府可以追溯到1996年和1999年的入境及移民申请记录。也就是说,过去所有向领馆和移民局递交的申请资料都可能被重新检查,即使后来已经取得绿卡、甚至已经入籍,过去申请中的问题仍然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我们一直提醒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定要真实,同时注意保护申请资料和个人信息。如果之前是通过律师办理,也应及时向律师更新联系方式,因为调查可能发生在多年以后,联邦政府也可能再次联系律师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向律师发出与原申请有关的通知。我们事务所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客户早已取得绿卡,而且以前的L-1身份也已经过期多年,但移民局后来仍然联系本事务所,询问当年的L-1申请。可见,一份申请批准了、过期了,甚至申请人后来已经取得绿卡,并不意味着过去的申请就不会再被重新调查。移民成功并不容易,但毁掉却可能很简单。特别是近年来,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先后公布了移民及签证欺诈举报平台,政府获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因此,无论申请已经批准多少年,甚至最后已经取得绿卡或者入籍,都不能忽视过去申请材料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移民新闻】近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新设立的签证欺诈举报平台,方便公众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举报涉嫌签证欺诈或滥用的情况。国务院表示,收到的信息可能被用于启动或者协助调查,并可能转交给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 比如移民局等。对于B-1/B-2等通常不需要事先取得移民局批准的签证申请,领馆可以自行调查;而对于需要移民局事先批准的申请,例如职业移民EB-2、EB-3、投资移民EB-5、杰出人才EB-1A、工作签证L-1、H-1B以及部分亲属移民等,如果举报涉及到原来向移民局提交的申请,也可能引起移民局的进一步调查或复查。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份申请已经批准多年,甚至都已经过期多年,也有可能会被调查。一旦收到具有可信度的举报,联邦政府可能会重新审查过去提交的申请和证据,必要时还可能进行实地调查。与正常审理相比,欺诈调查往往会更加深入,相当于从原来的“肉眼检查”变成使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重新检查。即使原来的申请早已批准,甚至已经过期了,移民局仍有权撤销批准,从而影响今后的签证或移民申请;即使后来已经取得绿卡、甚至已经入籍,过去申请中存在的问题仍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包括影响绿卡身份,甚至引发撤销入籍等法律程序。

此前移民局也已经设有自己的移民欺诈举报平台。因此我们只能再次提醒申请人:第一,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第二,应当保护申请资料以及重要信息,避免向无关人员披露;第三,如果过去的申请是通过移民律师办理的,即使绿卡已经批准、甚至已经入籍,也最好及时向律师更新联系方式。因为实践中,联邦政府部门的调查可能发生在多年以后,也可能再次联系律师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向律师发出与原申请有关的通知。

另外,本事务所不提供协助他人进行移民欺诈举报的业务。


从近期案例看移民申请中的信息保密、举报与倒查风险

           近日,美国司法部公布一起罕见的身份冒用案件。一名中国公民因与前房东夫妻发生纠纷,被指控冒用其中国籍绿卡房东夫妇的身份,向移民局提交虚假的放弃绿卡的申请表格,导致房东二人返美时绿卡被没收并进入递解程序;其后又被指控冒用房东的身份登记选民并参加投票,再向联邦部门举报房东“非法投票”。目前该嫌疑人已被正式起诉。这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考相关新闻。下面我们主要结合此案例,谈谈在美国生活和办理移民事务过程中,保护个人资料和移民信息的重要性。

          第一,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过多个人信息。从本案披露的情况来看,被告曾经是受害人的租客,在与前房东长期接触的过程中,有机会了解和掌握对方大量个人信息,特别是移民申请方面的信息,这也为其后来被指控实施一系列报复行为提供了条件。       

            第二,不要低估举报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移民申请在正常审理时是一种审查标准,而一旦收到具有一定可信度的举报并启动专门的欺诈调查,审查的深度可能完全不同。打个比方,前者可能是“肉眼”审查,后者就可能变成拿着“放大镜”甚至“显微镜”重新检查。原来已经批准的申请,也可能因为举报而被重新调查。

 

           比如我们可以再分享一些真实案例:某申请人是公司的高管,在准备移民申请过程中,其电子邮箱密码与公司所有员工共享。一名员工被其解雇后,向移民局进行了针对性的举报,最终使得申请人之前已经批准的申请被重新调查并撤销,导致其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

          另一个真实案例中,某申请人在办理投资移民时,通过非法中介准备了虚假申请材料。后来双方发生矛盾,非法中介利用自己掌握的申请资料对申请人进行要挟和报复,并向移民局举报。最终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被拒,投资款也无法追回,子女也因为案件拖延而超龄,申请人自己还会担负移民欺诈方面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移民局对移民欺诈、虚假陈述以及已经批准案件的复查或倒查越来越重视,而且公众可以直接向移民局举报涉嫌移民欺诈。另外,移民局的执法权限也已经明显扩大,根据国土安全部的新规,移民局的执法人员也可以像ICE一样获得调查、搜查、以及逮捕等执法权限。

          另外,一个公司的某一移民申请如果被发现存在欺诈,可能导致移民局对该公司以前办理的其他移民申请进行倒查,甚至撤销已经批准多年的申请。如果律师事务所或者移民中介被发现系统性造假,其经手的申请也可能因此受到移民局的重新审查,比如最近的华盛顿州Alexandra Lozano 一案。还有司法部刚刚公布的前移民官Ganiyu受贿案,那么由该移民官处理的所有申请可能都会被倒查。

         所以,我们经常提醒客户:移民申请不仅要做到真实,也要做好保密工作,知情人越少越好。有些信息一旦泄露被他人利用,即使最终能够证明清白,也可能需要付出大量的代价。

移民申请,切勿依赖AI

           近年来,不少申请人在准备移民申请时大量使用AI,然而,过度依赖AI,反而可能增加申请风险。

        尤其是在EB-1A(杰出人才)等高度依赖申请材料整体说服力的案件中,近年来越来越多申请材料出现了相似的AI写作风格、夸张表述以及内容空洞等问题,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随着美国政府不断加强在移民审理中对欺诈风险及文件一致性的分析,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可信度显得更加重要。AI生成的内容往往使用大量华丽、笼统的语言,申请材料中的描述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不同文件之间也可能出现重要信息前后矛盾,甚至引用或编造并不存在的资料。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申请材料的可信度。有些申请人最终递交了一份连自己都看不懂的申请材料。移民局完全有可能怀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甚至认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如果移民局认定申请材料涉嫌造假,会导致申请被拒;即使申请已经获批,移民局也可能重新审查,甚至撤销此前的批准。毕竟,申请人必须对全部申请资料负责,AI并不能成为事后免责的理由。

            而且有些申请人在日常与律师沟通时,也越来越依赖AI,直接将AI生成的分析、意见或回答发送给律师作为沟通内容。然而,AI生成的内容可能包含错误、推测甚至并不存在的信息,更夸张的是,其中很多内容连申请人自己都没有真正理解或核实。如果申请人依据这些内容与律师沟通,不仅容易造成误解,还可能影响案件分析和申请材料的准备。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申请人在事后发现错误,又归咎于AI。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陷入"哪些内容是真实的、哪些只是AI生成的"的死循环,使双方难以建立真实、准确、可信赖的沟通基础。

           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尽量减少对AI的依赖,无论是准备申请材料,还是与律师的沟通,都应坚持以真实、准确、经过本人核实的信息为基础。

移民局退件越来越多: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最近的内部文件,近来移民局(特别是收件中心)退件的情况明显增多,常见的退件原因包括:

申请表格缺少签字或签字被认为不符合要求;

使用了过期版本的申请表格;

申请费金额错误、遗漏申请费,或者付款失败(被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拒绝);

申请表格里内容不完整;

递交时排期尚未到达;

支持文件有缺失;

申请被寄送到错误的移民局地址;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移民律师协会收集的大量案例,部分退件通知并未充分说明具体理由,或者仅以较为笼统的方式说明,使申请人及其律师难以准确判断,从而增加了重新递交申请和解决问题的难度。更有不少退件后来被证明属于收件中心自身的错误,比如:收件中心认为缺少签字、缺少文件或费用不足,而事实上申请人已经提交相关资料;收件中心认为申请表格里内容不完整,但实际上应该是以后由移民官具体审理申请,而不是收件中心;退回材料时还会发生部分申请文件、补充材料或证据遗失的情况,导致重新准备文件耗费额外时间和成本。

移民律师协会特别指出,部分申请从递交到收到退件材料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月时间,甚至有案例超过三个半月才退回申请,导致申请人错过排期或其他重要截止日期。因此,我们通常建议客户,如果条件允许,并且存在重要截止日期的,应尽早递交申请,而不要等到最后时刻,这样可以为可能出现的退件预留缓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