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所谓的“小绿卡”,“准绿卡”

   我们事务所最近收到一些咨询所谓的“小绿卡”,“准绿卡”,我们在此再强调一遍,这些名称只是一个噱头而已。绿卡并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什么“准绿卡”。绿卡只有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比如,投资移民申请起初得到的就是临时绿卡,之后还需要申请正式绿卡。我们之前的文章也都介绍过了,“即使一切顺利,距离得到正式绿卡的时间至少也要170个月+I-485申请或广州领馆面谈的处理时间。之前移民局公布的是平均17年到20年左右,我们认为是比较客观的。而且不是每一个环节肯定都会批准的,特别是地区项目,还要看该项目公司的运营和配合。”最近网络上将回美证和工卡宣传成“小绿卡”或“准绿卡”是很荒谬的,甚至是有误导性的,让人感觉好像距离绿卡很近了,其实回美证和工卡与以后是否可以得到绿卡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递交I-485申请基本上都会得到回美证和工卡。但是绝大多数投资移民申请人本来就有10年的美国B-1/2签证,不存在入境的问题,更别说他们也不存在迫切要在美合法工作的需求。如果I-485申请被拒,则回美证和工卡就会自动失效。考虑到投资花费近百万美元,只是为了得到回美证和工卡,这样的想法是很荒谬的。

   我们再重复一遍,“本事务所见过太多的EB-5投资移民的受害者,即使有少量的申请人最后得到了正式绿卡也都在懊悔(因为可能收不回投资款),更别说那些得不到正式绿卡的,项目倒闭的,或已经等待了十几年还在担惊受怕的。评估是否适合哪一种移民方式,通常需要考虑如下三个方面:成本,风险,和时间,不幸的是,EB-5投资移民在此三个方面都没有优势。”而且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移民项目相继暴雷,造成申请人最后绿卡和投资款都得不到,其中大部分受害者都是来自中国大陆地区的。甚至有些地区项目都已经倒闭或者被起诉欺诈了,还在继续推广吸引投资人入坑。所以,“如果在十年前选择EB-5投资移民我们可能还会理解,这几年如果还有人会选择EB-5投资移民,我们认为就太不明智了。”

移民局最新I-485政策解读

        最近移民局有关I-485申请的政策备忘录,确实在移民行业引起了很大震动。不过,目前网络和媒体上的很多标题也存在明显渲染和夸大,其实没有必要过度恐慌。

    首先,目前美国法律并没有取消I-485制度,移民局也仍然继续接受和审理I-485申请。这份备忘录更多是在强调:I-485申请属于自由裁量,未来审查可能会更加严格,而并非全面禁止境内转绿卡。特别是对于可有双重意图的H-1BL-1工作签证类别,预计仍然属于受影响相对较小的群体。移民局本身也明确承认,申请I-485与维持H/L身份并不矛盾。而且事后移民局发言人也强调能够为美国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符合国家利益的人,预计仍然可以继续目前的移民路径

    相对而言,目前风险上升更明显的可能是:B类签证入境后直接转I-485F-1J-1等身份入境后短时间内直接转I-485;其他存在身份违规、工作违规等情况的申请。未来移民局很可能会更加重视:是否持续合法维持身份;是否存在不一致陈述;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未及时处理等情况。 


   因此,对于
H-1BL-1申请人来说,现在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认为:递交了485以后就万事大吉。我们总是建议,如果条件允许,继续合法维持H-1B/L-1身份仍然会非常重要。不要轻易放弃这些非移民身份,而仅仅依赖递交的I-485。如果过去申请中的主要因素出现了重大变化,也要尽快递交修正申请。

   另外,虽然现在移民局明显强化了I-485审查,但如果条件允许,I-485在很多情况下仍然比海外领馆移民签证面谈风险更可控。因为领馆面谈必须亲自参加,背景调查等问题近年明显增加,而且领馆拒签后往往更难真正上诉。

移民局最新补件政策:材料不足可以直接拒绝

                                                                                                                                  (08/12/2026)

           202685日,移民局再次更新有关申请证据、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的政策,明确恢复审理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如果递交申请时没有提交必要的初始证据,移民局可以不先发出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而直接拒绝申请。补件的回复期限今后也不一定是12周,12周只是法律容许的最长回复期限,移民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更短的回复时间,而意图拒绝通知的最长回复期限则为30天。

           过去,一些申请人可能认为,即使首次递交的材料不够完整,移民局通常还会发出补件通知,届时再补充即可。新政策特别强调,申请人本身负有举证责任,必须证明在申请递交时已经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持续符合条件。移民局并没有义务一定给予申请人第二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因此,不要寄希望于移民局肯定会发补件通知。申请材料从第一次递交开始,就应当认真、完整地准备。

              与此同时,根据近期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趋势,我们认为还有几个问题特别值得申请人注意:

           第一,递交申请不等于移民局已经受理申请。近来移民局特别是收件中心退件的情况明显增多。申请材料寄到移民局,只代表材料已经送达;一般应当在收到移民局正式签发的收据后,才能确认申请已经被移民局受理。因此,如果申请存在身份到期、递交期限等重要时间限制,更应尽量提前准备和递交,不要等到最后期限。很多申请寄达数周甚至更久以后才有消息。

        第二,申请受理也绝不等于申请会被批准。收到申请收据只是说明移民局接受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并不代表移民局已经认可申请人的资格或证据。特别是在新的政策下,如果材料存在重要缺失或者申请本身不能证明符合条件,移民局可能在没有发出补件通知及意图拒绝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拒绝申请。

        第三,在I-485等待审理期间,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维持其他合法的长期非移民身份。例如H-1BL-1L-2F-1等。不能因为I-485已经递交并取得收据,就当然认为原来的非移民身份已经不再重要。如果I-485申请寄达后出现退件、或者拒绝等问题,可能直接影响申请人的合法停留和身份。

        尤其需要谨慎的是,以B-1B-2等短期访问签证进入美国后,再计划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例如部分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如果以B-1/B-2身份入境后再申请调整身份,不仅需要考虑I-485本身能否及时受理和最终批准,还可能涉及入境目的、身份期限以及其他移民法问题,因此整体风险明显高于已经具有H-1BL-1等长期身份的申请人。

            此次政策变化再次说明一个趋势:移民局的审核正在越来越严格,申请人不能把退件后再重新递交或者材料不足以后再补件作为正常的申请策略。认真准备第一次递交的申请材料,尽量提前递交,并在申请审理期间尽可能维持其他有效的合法身份,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