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Lei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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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H-1B,OPT, CAP-GAP的一些释疑
因为上一财政年度的H-1B名额已经在一月底用尽,很多找到雇主但没有来得及申请H-1B的F-1人士最早只能在4月1日才能申请新的H-1B,而新的H-1B批准后最早也要到10月1日才能生效。但很多人士的F-1或OPT在10月1日之前,甚至更早会结束,这样可能会对在美停留身份或合法工作产生影响,出现称作CAP-GAP的问题。最近我们也收到很多关于此问题的询问,这里我们将常见的一些关于H-1B,OPT, CAP-GAP的问题做一些解答。
对于申请到OPT的人士,如果雇主在OPT有效期之内提出H-1B申请(最早是在4月1日),那么OPT则自动延长至9月30日,在新的H-1B生效前,当然是在H-1B批准的情况下。
而对于没有OPT或者OPT结束的人士来说,如果雇主在F-1有效期(包括60天的GRACE PERIOD) 之内提出H-1B申请(最早是在4月1日), 则F-1身份延长至9月30日,在新的H-1B 生效前,当然也是在H-1B批准的情况下。
举例来说,A 先生的OPT在6月1日到期,如果他的雇主在6月1日之前及时递交了H-1B申请(最早是4月1日),如果A先生的H-1B最终也批准了,那么A先生的OPT及其F-1身份自动延长到9月30日。这段期间,A先生即可以合法打工,又有合法身份。
又比如,B 女士的OPT在3月1日结束,如果加上60天的GRACE PERIOD,她的F-1在5月1日结束,如果她的雇主在5月1日之前及时递交了H-1B申请(最早是4月1日),如果她的H-1B最终批准了,那么B女士的F-1身份自动延长到9月30日。这段期间,B女士将有合法F-1身份,但OPT结束后不能合法工作。这种情形下,一定要确保雇主的配合,及时准备好并递交H-1B申请,否则一定要在GRACE PERIOD结束前延长F-1身份或转换其他身份。
当然,为了保持有效的OPT,在OPT期间,失业天数不能超过90天,但不是说一定是有薪水的工作,可以是自雇,无薪的INTERN或VOLUNTEER都可以,每周至少20小时,还要及时通知学校的DSO更新SEVIS系统中的信息。另外,有关CAP GAP等事宜,也要及时通知学校里的DSO,来更新SEVIS系统,更新I-20等,那时候需要向DSO出具递交的H-1B申请,快递的收据,移民局的收据等文件。
以下是移民局公布的几个常见概念的英文解释,以作参考。
Cap-Gap: The
term “cap gap” refers to the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 time an F-1 student’s
status would ordinarily end and his or her H-1B status begins.
Grace Period: The 60-day period of time given to an
F-1 studen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 course of study or an authorized period
of post-completion OPT, allowing the student time to prepare for departur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pply for a transfer to another SEVP-certified school,
request a change of education level at the current school or take steps to
otherwise maintain legal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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